关于调整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调费率增扩面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
按照市政府抄告单(2014年3月25日,义办第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职工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义人社〔2014〕126号)文件,从2014年7月1日起,2014年度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2230元/月,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4000元/月;社会保险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1120元/月。自2014年7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由0.8%调整为0.6%,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同步参保。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由市局会同社保部门在系统进行统一操作,请各分局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落实当中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市局。
按调整后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230元/月计算,从2014年7月1日起(征收期8月1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缴费金额由541.35元/月调整到602.1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三个险种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缴费金额由561.40元/月调整到624.4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企业参保人员缴费金额由717.79元/月调整到793.88元/月。从2014年7月1日起(征收期8月1日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全覆盖,与工伤保险同步参保,因费率调整,总体负担基本保持不变。
附件:1.义办第8号市政府抄告单
2.关于公布2014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义人社〔2014〕126号)
义乌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25日